多家交易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人民網北京2月1日電 (黃盛)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為抓好《總體方案》的落實,中國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涉及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等主要制度規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同時,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等交易所分別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深交所表示,全面實行注冊制后,深交所將堅決把好創業板定位關,進一步聚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重支持優質創新創業企業發行上市。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尚未盈利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取消關于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申請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的要求。
上交所表示,將切實承擔起注冊制改革實施的主體責任,明確主板定位,優化主板發行上市條件;堅守科創板定位,推動形成錯位發展、功能互補、有機聯系的多層次市場體系,全力服務好實體經濟發展。全面實行注冊制后,上交所將進一步堅守科創板定位,聚焦科創板“支持和鼓勵‘硬科技’企業上市”的核心目標,專注服務“硬科技”。在此過程中,上交所將進一步支持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優先到科創板上市。
北交所表示,本次對審核相關的部分基本業務規則進行修訂,主要是落實全面實行注冊制要求,根據上位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適配調整。一是優化受理與中止審核要求;二是明確法律責任,完善相關罰則;三是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市場主體歸位盡責相關監管要求;四是對“試行”“試點注冊”等文字表述同步進行了調整。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按照注冊制基本內涵和試點經驗,堅持市場特色,對市場準入、發行融資制度進行了優化完善。一是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審核監管理念,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目標,明確市場各方在披露信息形成、核查、審核過程中的職責,強化公司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壓實中介機構核查把關責任,明確全國股轉公司審核范圍與方式;二是保持特色化制度安排,在掛牌制度、定向發行制度中延續豁免行政許可、主辦券商推薦等特色制度安排,平衡規范要求與掛牌成本;三是提高審核監管質效,進一步提高發行融資的靈活性、簡便性,提高中小企業融資效率,堅持新三板與北交所一體發展,聚焦服務“更早、更小、更新”,優化掛牌準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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